详情信息
05
2025
-
02
【通知】牡丹江医科大学附属红旗医院关于开展 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牡丹江医科大学附属红旗医院关于开展
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牡丹江医科大学附属红旗医院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时间安排
-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自2025年2月8日10时至2月21日24时。请本院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2024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5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 红旗医院专硕、住培学员及本院医生现场确认、资格审核时间:2月17日-19日8:30-16:30。
地点:红旗医院办公楼2楼208室医务部。咨询电话:8064
-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25年6月14日-6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我省实践技能考试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考试时间如下:
|
类别 |
时间 |
|
临床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
6月14日-25日 |
|
中医类别 |
6月14日-22日 |
|
口腔类别 |
6月14日-19日 |
|
公共卫生类别 |
6月14日-15日 |
(四)医学综合考试时间:
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1.计算机化考试
|
时间 级别 |
8月22日(星期五) |
8月23日(星期六) |
8月24日(星期日) |
|||||
|
9:00-11:00 |
13:30-15:30 |
9:00-11:00 |
13:30-15:30 |
16:30-18:30 |
9:00-11:00 |
13:30-15:30 |
16:30-18:30 |
|
|
临床执业医师 |
———— |
————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 |
———— |
|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
———— |
———— |
———— |
|
中医类别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
执业助理医师 |
||||||||
|
口腔、公共卫生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
———— |
———— |
———— |
|
执业医师 |
||||||||
|
口腔、公共卫生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
执业助理医师 |
||||||||
|
乡村全科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
执业助理医师 |
||||||||
|
说明:上表中“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中医(壮医)专业。 |
||||||||
2.计算机化考试加试
|
时间 级别 |
8月23日(星期六) |
|
|
11:05-12:05 |
11:05-11:35 |
|
|
执业医师 |
军事医学 |
院前急救岗位、儿科专业 |
|
执业助理医师 |
———— |
军事医学 |
3.“一年两试”试点工作
2025年黑龙江考区将继续申请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
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考试时间如下:
|
时间 级别 |
11月8日(星期六) |
11月9日(星期日) |
||
|
9:00-11:00 |
14:00-16:00 |
9:00-11:00 |
14:00-16:00 |
|
|
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二、工作要求
(一)在执业机构(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执业机构(试用机构)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试用期满1年结束时间截止到2025年2月28日。助理执业医师升执业医师的注册截止时间到2025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医学综合考试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以证件照为标准,人像需正视镜头,裸眼,面部光照均匀、无明显反差、无遮挡及高光,不佩戴饰物,不能对面部进行任何修改,不能美图、P图,要求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照片不标准的申报材料一律退回。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在系统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医院根据通知单核验信息无误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三)2025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军事医学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内容考试。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是否参加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参加加试的考生在审核材料中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在岗证明,各初审现场审核点要按政策要求严格资格审核,并将加试考生做好统计,在《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加试”字样。
(四)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必须附有相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及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截止到5月末)。如毕业证丢失请提供学校出具的正规毕业证明书;如学历证书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请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由于省教育厅已停止中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对于2006年(含)以后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在黑龙江学分银行https://hljcb.org.cn/vocation网址查询后打印查询结果,2005年(含)以前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由毕业学校出具学历情况说明、学籍、入学三联单原件。
(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natcm.gov.cn/;
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
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六)其他要求
1.医疗机构是证明考生试用期是否合格的责任主体。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合格与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医疗机构为本单位出具“试用期考核证明”承担法律责任。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报考单位应与注册地点相同。如曾变更过执业地点,换发过《医师执业证书》(无法体现年限的),请到县(市)、区卫健局或市行政审批中心卫健委窗口开具首次注册时间证明(电脑截图、盖章、查询人签字)。
助理报考执业医师,需根据报考助理时提供的学历资格计算时间,中专学历截止2025年8月31日前注册满5年,大专学历注册满2年,同时要求报考类别、毕业专业一致。
注:助理医师变更过执业地点的,如新单位从业时间不满足报考需要(2年或5年),需由多单位分别出具《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时间点与注册证书时间一致)。
3.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但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4.试用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信息需详细填写,原则上不少于2名带教老师。一经查实出具虚假证明,取消下一年度报考资格,交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处理。试用单位应具备考生报考类别的诊疗科目。
5.1.5年回读班,需提交第一学历,同时两个毕业证书专业一致,并且第一学历毕业时间在1.5年回读班入学时间之前;村村大学生,需提交入学合同,入学合同为固定格式。网报时学历统一填“统招”。
应届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要提供第一学历认证报告。
以“3+2”学历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提交中专和大专毕业证,提供任一学历认证,同时中专及大专专业必须一致,若不能提供大专学历认证的请考生就读的院校或教育部门出具相应的材料证明。
200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含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其专科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黑龙江省中医药学校除外)
6.2000-2010年入学的卫生保健专业和2010年以后入学的农村医学专业学历可作为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学历依据。
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排列。具体提交材料内容详见附件。
(二)透明档案袋(带绳)应在重点部位用胶带加固。
(三)要严格按照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
牡丹江医科大学附属红旗医院
2025年2月6日
相关下载
08
2026-10
30
2026-09
28
20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