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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
牡丹江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 学位论文指导、评审与答辩环节相关规定
总则
第一条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评审及答辩工作,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专业学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牡丹江医学院的有关要求,培养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医学人才为发展目标,结合第一临床医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硕士论文应符合牡丹江医学院《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牡丹江医学院硕士学位评定与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硕士学位申请人应掌握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新进展和前沿研究动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某些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能研究和解决本学科中的某些理论与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条 学位论文的指导、评审和答辩等环节,要遵循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质量标准,严格相关程序。
学位论文指导
第四条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进行的科研实践及科研资料的整理,论文中应对本人研究成果做出详细的阐述。论文的撰写要求与装订,按照《牡丹江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规定的统一格式进行。
第五条 导师要加强从开题到论文写作、答辩的全过程指导,着重培养和训练研究生具备以下能力:
1、科学研究能力 训练研究生提出有价值的研究问题、独立开展高水平研究、组织协调和工程实践等方面的能力。
2、学术创新能力 训练研究生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开展创新性思考、创新性科学研究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能力。
3、论文写作能力 训练研究生掌握学位论著撰写规范、学术引文规范、学术署名及著作标注规范等,熟练运用学术语言,精炼、清晰、准确表达学术思想,展示学术成果的能力。
论文开题报告
第六条 学位论文实行开题报告制度,在开展学位论文实验工作之前,研究生需要首先完成开题报告。
第七条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阅读文献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参加科研工作,确定选题,并经研究生导师及所在学科审核批准后,尽快拟定论文工作计划,写出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第二学期末之前在学科内进行开题报告,考核专家小组就研究课题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是否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等方面进行评议,同时指出研究课题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合理建议,进一步补充修改。进行开题报告时应有详细记录,并记入培养手册。
第八条 经评审通过的开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第一临床医学院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并在研究生培养档案中保存。未通过者限期重新开题,仍未通过者按照《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处理。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第九条 依据《牡丹江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水平考核实施办法》,第一临床医学院对临床学科硕士学位论文实行中期考核制度,在硕士研究生进入学习中期后,需要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对研究生入学以来德、智、体、能进行的一次全面综合考查评价。由研究生处负责统一组织,在第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我临床医学学科组织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课程、课题研究新进展情况、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动态等方面进行考核,参与考核的导师提出意见或建议,以利于下一步工作顺利进行并做详细记录,并将中期考核安排上报研究生处。
第十条 硕士研究生参加中期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实践技能以及课题研究的进展与水平。重点考核研究生的业务水平。
1、政治思想考评,按照规定项目进行评分,对于曾有考试作弊及严重违纪行为且无明显悔改表现者,政治思想考评不得通过。
2、科研能力考评,要求研究生完成综述一份,已在教研室或临床科室做开题论证报告并通过答辩;研究生需向考核小组做一次课题进展及前景分析报告。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汇报情况,认真分析和评价,提出建议,并进行客观评分。
3、教学能力考评,根据研究生以往授课情况或在考核期间作一次模拟性课堂教学。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授课情况,进行客观评分。
4、临床技能考评,选择未经研究生诊治过的病人,从体检、病历书写到诊治处理、诊疗技术操作等方面,全面考评研究生的临床技能,并进行客观评分。
第十一条 由第一临床医学院院长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组织实施,并成立第一临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由部分硕士研究生导师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一般为3—5人,并设秘书1名;组长由各学科带头人或知名专家担任。
第十二条 研究生培养部门认真检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开题论证报告、原始实验记录、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轮转情况,凡不合格者不得通过中期考核。
第十三条 第一临床医学院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做出结论,将中期考核材料存档,并对本单位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培养状况进行分析、总结,写出书面报告,与汇总材料一起上报研究生处备案。具体运行详见《第一临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
学位论文评审
第十四条 学位论文评审一般于答辩前二个月进行,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运行见《牡丹江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相关规定》。第一临床医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的硕士研究生论文评审规定进行。
论文答辩
第十五条 学位论文答辩条件与要求
1、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合格、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培养内容,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经第一临床医学院审核、确认符合申请相关学位要求,于答辩前一个月将论文及摘要打印并装订成册,供评阅和答辩之用。
2、由研究生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申请人在第一临床医学院领取有关答辩表格并逐项填写,作好论文答辩申请的准备工作。
3、指导教师应全面评价研究生的情况包括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科研、教学能力,外语水平等,并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
4、由第一临床医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全面审查,内容是:凡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犯有严重错误,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者;学位课程有一门经补考仍不及格,或未完成培养计划要求者;论文非本人完成或在科研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者等情况均不能申请答辩。详见《牡丹江医学院硕士学位评定与授予工作细则》。
5、由3-5名硕士研究生导师作为论文评阅人,由研究生处发出聘请书。评阅人对论文要写出详细的评语并对可否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和授予学位提出建议。答辩前评阅人姓名应对研究生保密,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若三分之二以上的论文评阅人认为论文已达到学位论文水平,则可组织答辩,否则不予以组织答辩。
6、由研究生处组织抽检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盲审。
7、论文答辩会由学科组织进行,负责答辩相关事宜,一般在每年6月1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8、答辩委员会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关职称专家5-7人组成,成员中应有外单位1-2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外单位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可以参加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会,但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9、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硕士论文,进入答辩程序。论文答辩工作由学院统一负责。根据研究生的不同学科及研究方向,学院基本按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考核小组成员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外请专家由学科负责,并报校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组织申请人进行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的组织、接待工作由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申请人不得参与组织、接待工作。
第十六条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程序
一、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并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1、宣布学位论文答辩会正式开始。
2、研究生导师介绍研究生基本情况、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及论文完成情况等。
3、研究生报告论文(时间约30分钟)。
4、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其他参会成员提出问题,报告人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
5、休会三十分钟。
二、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经全体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对未通过答辩者要做出是否同意在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的决定。
三、决议应对论文内容、方法、讨论、结论各方面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论文水平做出学术评价。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
四、复会。答辩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的决议和表决结果。由答辩秘书将决议和表决结果填入《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申请表》,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送第一临床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是否授予学位建议,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上述材料作为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
五、答辩会应有记录,整理成文字后填写论文答辩情况表上,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和秘书签字后在第一临床医学院存档。
六、投票结果与建议:
1、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论文答辩通过,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2、对论文评阅未通过、答辩委员会表决未通过以及第一临床医学院分会委员表决未通过者,第一临床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再次审议,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其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提交学位申请进行表决,重新提交学位申请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不含半数)同意方为通过。对于答辩委员会不同意其在一年内修改论文的,第一临床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则不予审议表决。
第十七条 答辩委员会将授予学位、延期再答辩、不授予学位的建议报学校学位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审议结果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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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课程教学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完善我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制度,保证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处负责总体课程的体系结构设置外,主要负责公共课程的管理;专业课程的管理由我学院负责。全面负责课程的设置、课程的管理和课程质量保证与检查。
一、研究生课程
设置研宄生课程体系的指导思想是拓宽基础理论、优化知识结构、建立知识台阶、突出能力培养和加强科研应用等。
(一)课程名称
课程名称在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目录、课程计划及成绩单中应该完全一致,并有固定的课程编号。
(二)教学大纲
制定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应由临床医学专业二级学科授课教师认真讨论,要注重课程内容,能及时反映学科前沿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同时大纲在撰写过程中还需要注意 理论课与临床的合理衔接、有较高深度和较为宽广的知识面,体现出明显的层次性。并注意理论结合临床,加强科研、临床等能力的培养。
教学大纲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课程内容,写清课程的章节及其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为大纲说明,包括:①课程的基本要求;课程内容的前沿新知识、临床新发展、科研新方向;②学时、学分、开课时间、开课单位;③先修课程、开课方式,教材及参考书。教学大纲要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
二、课程结构
临床医学专业课程结构由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编制课程教学大纲与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定时间同步进行。由研宄生学院负责汇 总、编印,面向学生公布。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出时,必须在授课前一个月提出书面报告和申请,由第一临床医学院院长审批,研究生处备案,以利工作正常进行。
三、课程教学安排
(一)根据课程计划,临床学科专业的不同,第一临床医学院按照学科安排专业课表,下达教学任务,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按照教学日历安排的课程研究生不能缺课。特殊原因确需 变动的,则由研究生提出申请,经授课教师同意并签属意见后,报第一临床医学院批准。
四、课程考核
(一)学分是研究生学习期间学习强度的标志,而考试成绩则是研宄生学习质量的标志。凡属课程计划内的课程及教学环节均需按规定的顺序、时间及学时、学分的要求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形式及结构可灵活多样,可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也可采用大作业、课程论文、口试、实践等多种考核形式,但每次考核必须有文字档案记录,考核材料上交第一临床医学院存档。
(三)考试之后上报成绩单,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统一上报学院研究生处。考核分数分为几部分的,在成绩单上请注明分数比例,填写成绩单时必须按表格内项目逐一认真写清楚。特别是研究生的学号、课程编号,并注明是课程类别,以及考核方式,务必要准确。
五、课程成绩及管理
(一)课程考试不及格,允许重修一次,重修随下届同卷考试,重修及格者登记学分,并按重修成绩记入成绩档案,但必须注明重修字样。
(二)因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有三级医院证明,经第一临床医学院院长批准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可以缓考。因事一般不得缓考。经批准缓考者随下届同卷考试,仍按正常考试记分。
(三)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门课程成绩为“0”分计,并不能参加补考。如确有悔改表现的,经所在学科讨论同意,报研究生处备案,在答辩前半年给一次补考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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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科简介:
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康复医学科团队,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康复专业基地,是牡丹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定点机构,是牡丹江医学院康复教研室的教师团队。团队现有康复医生8人: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3人,其中硕士学历5人;康复治疗师20人,其中硕士学历1人,硕士在读1人;护士7人。
科室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现有床位80张,开展了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和儿童脑瘫康复为主的综合康复,设置有功能评定室、物理治疗室、运动疗法治疗区、作业疗法治疗区、语言治疗室、吞咽障碍治疗室、儿童脑瘫康复治疗室和传统中医针灸室、推拿治疗室等。
二、教学状况
1、教学团队:
这是一支有着近10年教学经验的师资团队,从2007年至今,我团队一直承担着牡丹江医学院“康复治疗学 ”本科专业的教学任务,目前已毕业7届学生,为本省乃至全国输送高质量的康复治疗人才。每学年教学达近900学时,承担康复治疗学专业课程10余门理论课教学,并承担见习、毕业实习的带教,承担全科医学本科教学的社区康复、临床、护理等专业本科选修课程“康复医学”的教学。
全科室8名医生和20名治疗师均为牡丹江医学院临床课教师。我校学生在2016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在山东省滨州医学院举行的第三届全国康复治疗学与运动康复学专业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神经康复组单项第一名的好成绩。使学校在全国康复治疗专业类院校的知名度得到了提高。
2、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康复专业基地:
我们还是一个培养康复医师的团队,2013年,我康复医学科荣幸的获准成为国家级康复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康复专业基地,现已承担了两届学员的培训工作。目前,是牡丹江市仅有的一家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康复专业基地,为牡丹江地区基层康复医师规范化培训做出了一些贡献,尤其是对全科医师的培训,得到了基层医院认可。
三、是牡丹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定点机构
2016年牡丹江残联授予我康复医学科为残联定点康复机构,并纳入七彩梦阳光工程,为牡丹江市脑瘫儿童的康复提供了较好的环境。
四、科研情况 :
我团队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省级及省卫生厅科研立项10余项,教学立项3项,发表论文40余篇,新技术奖5项、教学奖10余项。
五、科室特色:
科室现有床位80张。我团队有丰富的临床医学工作经验,同时又有先进的康复医学理念,掌握先进的康复评定方法及康复治疗手段,开展了神经康复、骨科康复、颅脑损伤康复、儿科康复、疼痛康复、重症康复等多专业的康复,在吞咽障碍的治疗方面近10年来坚持探索成为特色。除了开展现代康复之外,还大力弘扬中医传统康复项目:开展了针灸、中药、中药熏蒸,拔罐、艾灸、推拿等项目;开设了特色门诊耳针耳穴治疗、头针治疗、电针治疗、刮痧治疗、中药贴敷、治未病等。而且设置了营养学门诊,为广大亚健康状态的患者及病后患者的饮食搭配提供了就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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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报告有两种形式:
一、 纸质报告:
单位要求统一取回的请回单位领取,体检科将不发放给个人,也不面对个人进行结果查询。单位要求可自己领取的,请在所有项目都检查齐全后,两个工作日以后到体检科602室领取纸质报告。发放报告时间:上午10点-11点,下午2点-4点。
二、 电子报告:
如开体检单时预留了手机号码,在接到短信提示后可用预留号码的手机下载康康在线,在手机上查询体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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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红旗医院地址:爱民区通乡路5号,乘101/102路车可到达。
2. 体检科地址:红旗医院院内东侧综合病房楼6楼。
3. 体检科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4. 体检者检查前三天低脂饮食、忌酒、避免劳累,检查当天晨起空腹(禁食、禁水)。
5. 慢性病者,如高血压等应进行常规服药。
6. 采血需空腹项目请在9点前完成。
7. 女士月经期不宜检查妇科和尿常规。妇科检查前需排尿。
8. 腹部彩超(含膀胱、子宫附件、前列腺)需空腹、憋尿,采血后可喝清水。彩超每天只做当天的号,如当天排号因个人原因没有检查,过期请重新排号。
9. 孕妇不可检查项目:胸透、CT、片子、幽门螺旋杆菌检测、骨密度。未婚者不可做妇科所有检查。
10. 有不检或不能当天检查的项目请通知体检科,自体检登记日起,请一周内做完所有检查,否则系统自动作废不可再检。
11. 来体检请携带体检卡、体检单,自觉遵守体检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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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予认定范围:1、酒后发生的伤害2、驾驶、乘坐交通工具其间发生的伤害事故3、休闲、运动、高风险活动发生的伤害4、自杀、自残、打架以及可追索到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5、在外地受伤的均不属医保报销范畴。
二、认定范围:在非工作时间进行非生产性活动时,由意外事故所致的伤病。
三、管理办法:经治医生收治符合医保意外伤害规定的参保患者时,需在24小时之内填报“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认定书”上报医保科,经由医保局审批认定后,方可按医疗保险管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无意外伤害管理,凡外伤均自费。
四、意外伤害申报书写要求:要写清受伤具体时间、地点、受伤原因、部位及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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