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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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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公示】人事科-2021年合同制工作人员转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示稿
2020-2021年合同人员转聘人事代理工作结果公示
一分院、康复中心、各科室:
结合2019年制定的《关于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优秀合同制人员转聘人事代理实施办法(试行)》,对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的医疗、医技、护理人员转聘人事代理工作,按照《2020-2021年合同人员转聘人事代理实施办法》,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直聘:
1、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者,红区工作天数≧10天。
名单如下:李成刚、赵晟全、姚磊、董金萍、李冉冉、赵悦玉、朱雪彤、赵瑞、张春、纪文阳、潘海庭、樊雪、李东阳、刘琳、张珊珊、孙碧研、纪晓琳、吴霞、杨月、于瑞雪、宋晓红、张辉、张宇、高铭徽、宋丽娜、王萍、武爽、胡绍卉、王红杰、都文文、刘玉磊、王婷、石金羽、孙悦、胡宇、张芯、史文婷、魏雪、杨晓雪、范明辉、王烁、姚星宇、张丽美、郭海艳、叶佳文、鲁玉、胡乔凤、罗群、宋美霞、单连爽、何微、孟凡平、井云鑫、呼莹、袁迎钰
2、在本单位工作未满3年,在红区工作≧10天,工作满3年后直聘。
名单如下:徐湛翔、杨景超、隋鑫、孔德谦、王佳林、陈帅彤、赵鑫、张天冀、张嬴、范志杰、杨佳钰、于博
二、加分:
1、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在红区工作<10天,在转聘条件的基础上,由转聘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按特殊贡献加20分。
名单如下:宋婷婷、谭晓玮、姚远、王晓琪、邓诗涵、柳丹丹、翟金豆、高鑫、马红梅、马宏业、赵鑫
2、在本单位工作未满3年,在红区工作<10天,在转聘条件的基础上,由转聘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按特殊贡献加15分。
名单如下:丛凡凯
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公示期满,人事科将组织直聘人员签定人事代理合同。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8日
举报部门: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纪检监察科
举报电话:0453-6602268
受理部门: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人事科
受理电话:0453-6602072
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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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部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路5号 电话:0453-6582800
一分院(眼病中心)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太平路1号 电话:0453-6224739 6221913
二分院(康复中心)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街44号 电话:0453-6527066 6523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