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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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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在教学、科研、医疗、服务、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改进作风的情况;其它重要情况。
二、严格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和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的问题,要逐个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四、坚持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五、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是全体党员。党员因故不能参加者,要补交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要将组织生活会上对该党员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本人。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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