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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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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通知】关于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价格管理工作,降低医用耗材价格,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红旗医院现将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价格管理工作,降低医用耗材价格,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黑医改领发{2019}1号)精神,红旗医院现将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9年12月20日起,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有医保支付标准的耗材按规定执行),一律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
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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